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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广西内河船舶优先过闸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试行)》再次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优化我区水路运输行业结构调整,促进能源节约,减少污染物排放,根据《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广西船闸管理办法》,我厅先后印发了《关于促进广西内河集装箱班轮运输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桂交水运发〔2014〕8号)和《关于广西内河液化天然气(LNG)动力船舶优先过闸的指导意见》(桂交水运函〔2020〕612号)。为进一步加强广西水路运输管理,确保过闸秩序平稳有序,就以上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相关事项,我厅对第一轮征集的意见进行研判采纳,形成《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进一步明确广西内河船舶优先过闸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试行)(详见附件)并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1月9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gxjttsyc@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蒋颖秋,0771-2115041。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进一步明确广西内河船舶优先过闸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试行)


关于《进一步明确广西内河船舶优先过闸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试行)》再次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 通知公告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gxzf.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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